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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4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12-22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底前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为确保各位老师在2024年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请尽快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操作,以免影响2024年度继续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

一、确认时间

纳税人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对2024年的专项附加扣除内容进行确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七项。

二、确认内容

1.纳税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化

2024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无变动,只需在2023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2.纳税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变化

2024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以下情况,您需要修改信息后再确认。

(1)2023年夫妻一方填写子女信息,2024年变更为另一方填写,2024年夫妻一方需要先删除子女教育信息,再确认;另一方填写信息即可;

(2)2023年填写的租赁合同显示“已失效”,需要重新修改租房信息,再确认;

(3)修改2024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4)2024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2024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改为申报住房租金;

(5)2024年需要修改老人信息;

(6)继续教育信息有变化的;

(7)家有新生儿的或者家有3岁以下子女,首次填写,需要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信息。

三、操作流程

一、2024年专项附加信息无变动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一键带入”,选择扣除年限2024,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一键确认”,显示提交成功即可。IMG_256IMG_257

二、2024年需要对已填写信息进行修改

若需修改2024年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等,则需点击“待确认”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

注意:修改或者删除时,请务必选择扣除年度为【2024】年。请勿修改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IMG_258

三、2024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点击想要增加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项目,扣除年度选择“2024”,根据指引填写信息后即可完成添加。

四、2024年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点击APP【首页】,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新增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特别提醒

●扣除年度指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年度。

●教职工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请务必谨慎填写。

●建议选择申报方式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选择扣缴义务人为学校,财务处方可下载到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在个税预扣预缴时办理抵扣。

●纳税咨询热线: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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