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汇算的解释通知
个人所得税汇算将于6月底截止,按照要求综合所得共包括四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但需要年度汇算补税或者年度汇算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且在取得所得时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无须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也无须补缴税款。我院绝大部分老师根据收入情况无须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各位老师可根据自己收入情况判断,也可以登陆个税APP进行确认和查询。但有额外收入并由付款单位将数据上报个税系统的老师一定登陆个税APP进行确认,如需补缴(超过400元)和退税操作请一定进行,否则将影响个人信用。工资较低的老师可以选择操作退税,具体操作可以看财务发的税务宣传。财务咨询电话15237181960,负责联系人:仇元元,大家如果无法操作可以电话咨询,咨询前请保证手机已登陆个税APP。
财务处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