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细化2020年下半年部门二级分配公用经费预算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2020年下半年二级公用经费分配预算方案已通过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现将经费下达各部门,请按照下达经费额度细化预算。
支出预算按照“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的思路,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优先支持学校内涵式发展,注重项目绩效考核,努力降低运行成本。
细化过程中,请注意以下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应严格年度预算管理,规范使用,严禁超支。年度预算执行中,因工作任务增加或调整需新增支出的,由各单位统筹本单位资金解决,一般不追加预算。对因个别特殊情况确需追加预算的,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要求,先按程序提出立项申请,经学校批准安排预算后再组织实施,凡未履行事前报批程序的,原则上不安排经费。
二、各部门应安排不低于学院公用经费总额的2%用于基层党建经费。
三、各学院应安排不低于学院公用经费总额的2%用于学生活动经费。
四、各行政单位的招待费由学院办公室统一安排,各学院安排的公务招待费不得高于学院公用经费总额的2%。
五、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当年预算核拨经费,当年应支付完毕,无特殊原因的结转结余资金,原则上由学校统筹使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省属高校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严肃财经纪律的若干意见》精神,各部门应严格财务管理,强化财经纪律约束,自觉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请于9月18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yszyxycwc@163.com邮箱,纸质文档加盖部门公章并经部门领导签字后交至财务处。具体预算编制事项可联系财务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仇元元 15237181960
财务处
2020年9月16日